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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2月中甸 Benson在上班途中被撞到的事故
鼻青臉腫 又做了鼻骨手術
年前到市公所申請調解 等了三個月沒消息後去電詢問
居然回應:查無資料 應該是lose掉了
唉~除了再跑一趟又能如何呢
Benson因為繁忙的公事 硬是把自己的事擺在一旁
即使我發揮唸功 依舊拖了一個月未去處理
終於在我即將發飆之際 趁著五一勞動節重新申請了一次
公所的人知道lose資料 也趁著有人更改日期 馬上幫我們安排插入
在昨天5/9第一次調解
原本打算陪同Benson前去的保險公司因故未能一同前往
菁媽擔心談不攏 火氣大會致血壓上升 也不讓菁爸陪同
就由她陪Benson一塊兒去
事後了解 對方的少年家未出現 是由其父母親與姐夫出席
在事發當時 Benson受傷倒地 血流不止 對方只移動車子
身上沒手機也不尋求幫助 請路人幫忙叫救護車
反而在菁爸緊急趕到時 問叫 叫護車了沒
居然還說:他要先打給姐姐
事發時 對於他們不聞不問實在很氣
尤其撞歪了Benson最引以為傲的挺鼻
但事情過了那麼久 隨著時間沈澱也覺若是他們有誠意和解
也不用追究太多
只是沒想到調解過程中 一點誠意也沒
對於當初我們受傷動刀不聞不問也沒一點歹勢
更在下午未有共識後 快動作地到警局表示要告我們
撞了人還去提告 到底有沒搞錯
這是什麼世界 反了反了
撞了人還去提告 什麼世界
調解的人說要有二次調解不成,才能提告
也幫我們安排下次時間
沒想到 對方居然去警局說要告我們了
接到警局電話實在很錯愕
居然遇到這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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